时间: 2019-12-06 浏览量:508
根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9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第16项:长白山举一反三工作做得不到位。
责任单位:各林场、头道松花江保护区管理处
整改目标:进一步巩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加大对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排查力度,不断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2018年10月底前,对破坏森林资源等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排查,对新发现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立即由相关责任主体部门进行整改。
2.各林场、头道松花江保护区管理处要由点及面、由表及里、扩展角度、拓宽视野,深层次系统性挖掘、举一反三。
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相关我局整改任务,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
2.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对破坏森林资源等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整理排查,并形成工作报告。
3.各相关单位开展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坏侵占湿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点及面、由表及里、扩展角度、拓宽视野,深层次系统性挖掘,未发现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等各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整改验收情况:已验收认可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松江河林业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公室进行反馈。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7日,(不含周六、周日),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地址
受理部门:松江河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处
联系电话:0439-6707779
地址:松江河林业局综合办公大楼415室
松江河林业局
2019年12月6日